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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墨仍然不知道那天为什么会被C穿(又名拖鞋记)

  连墨奇怪并且警惕地盯着他,正想把拖鞋收回来,却听到楼思德低沉地说了一句:“穿上给我看看。”

    两人都觉得对方事出反常必有妖,但一个尽管心中万般不愿,一个决定钻进套里——如果连墨今天的反常是一个套的话,如果连墨穿上这双老土的拖鞋给他看的话,他真的不介意钻进连墨的圈套里。因为比起连墨有事瞒着他的话,他更想亲眼看到那个或许不一样的连墨。

    楼思德在看到那双拖鞋的时候,脑中就有一个模糊的想法,他想看到连墨许多不一样的一面,不是连墨平时刻意做出一副疏离冷淡的模样,就跟连墨对他笑一样,他想要挖掘那副冰冷面具下的另一副样子。这双拖鞋虽然老土,是他这辈子永远都看不上而且非常嫌弃的款式,也鄙视穿上这种拖鞋的底层人士,但如果是连墨穿上的话,他的双标不介意再对着连墨使用一次。

    连墨不知道楼思德脑中在计算着什么令人无语的事情,不想在做饭阿姨在场的情况下拂楼思德的面子,让楼思德难堪,自己也不好过。只能拆掉拖鞋的包装袋子,剪掉鞋子上的吊牌,随意一丢地上,光着脚就穿上了。

    楼思德微微后仰了一点,带着审视的目光将连墨从头到脚看了个遍。

    连墨今天穿着一身黑色的休闲西装,配着金色的皮带,脸上那戴着一副透明眼镜的斯文败类造型,更加衬得皮肤白皙,唇红齿白,俊俏得惹眼。可就是这么一位惹眼的男人,脚上却光脚穿着非常具有地气的一双黑色拖鞋,这反差感不禁让楼思德盯着那光着的脚出神许久。

    毫无疑问,天生体毛就稀少的连墨就连脚指头上面的毛都是没有的,连墨的脚也长得十分秀气可爱,骨节分明,十个拇指细腻白皙,大拇指更是修长挺翘,楼思德一边嫌弃一边不由自主的垂涎三尺,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