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原来我喜欢
大口东西,像是酒水挟带着胃酸的感觉,实在不是个好味道。 「喔Sh1T!我的衣服!庄丝若你!」 梁起风正想抱怨,却见庄丝若吐完後,身形又向沙发倒了回去,看似半睡半醒之间的,呢喃自语,意识仍未真正清醒。 「算了算了!我先不跟你计较,等你酒醒以後,再来跟你好好索赔!」梁起风有些无奈地说:「但是我这衣服不能穿了,这吐出来的东西,味道还真不好,又黏呼呼的,我得赶快去梳洗一下。」 於是梁起风走进了卧室,拿取了一套换洗的衣物,又走出来到外头的卫浴间,准备把被弄脏的衣服换下。 「反正我昨天也还没洗澡,就顺便冲洗一下身T,不然刚才的那些脏水,都渗透到我内衣里了,不直接用水清洗一下的话,只换衣服没用,味道还是会在。」 梁起风最一开始的念头,只是想换个衣服而已,然後临时起意的想法,乾脆就直接冲个澡好了,由於是在他自己的住家,他很随X如意,就跟平常沐浴时的习惯一样,随便掩了一下门而已,却没有完整上锁。 他都忘了此时的家里,还有另外一个人在,他也忘了他所居住的这间出租两房,是两房一卫而已,只有单独一间卫浴,所以是设立在客厅旁,而不是主卧里,一旦客厅里有人想上厕所,就是直接可以走进…… 「啊~啊~啊~」此时突然传来,庄丝若的尖叫声,声音发出的位置,就在梁起风的浴室门口。 原来庄丝若半梦半醒之间,又在沙发上吐了几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