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兰克番外】他曾见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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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。 “……我杀了七十七。”兰克说。 nV人闻言,轻缓地叹了一口气,她走上前,用手掌贴上兰克的额头,她说:“谁是七十七?” 谁是七十七? 七十七是兰克在戴洼遇见的奴隶,既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。那个奴隶起初和其他的奴隶没有不同,就像是薇拉与其他的nV人看起来也没什么不同一样。说来人生不过就是这么一回事,无论这个人和你在今后有怎样的恩怨情仇,纠缠不休,初见时,也不过是陌生人。 陌生人真是一段即远又短的距离啊。你来不及跑,也不知道追。 七十七穿破烂衣服,踩破烂鞋,皮肤晒得黝黑,脸庞麻木,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。他唯一的不同,是在兰克某天正在一本“如何修理花盆底座”的说明书解闷时凑上来搭了讪。 “你们佣兵识字?”七十七说。 兰克矜持地点头,但并没有因为七十七是奴隶而忽视他。 “哦。”七十七在那儿站了一会儿,确保自己没有打扰到这位一剑就能杀了自己的男人,才说,“其实我也懂一点字。你看得什么?我也想看。” 兰克挑眉,看了他一眼,有些意外。七十七回望他,说实在的,他平时挖矿,现在充当强盗和人火拼,敌人还是塔阿修的士兵。无论怎么看,兰克都看不出他是个可造之才。 但七十七相当执着,大有你不把这个给我,我就和你耗上了的姿态。 兰克妥协了,他把说明书递给了七十七。七十七迅速把它掩到了怀里,一副捡到宝的样子。兰克后来想,自己兴许是被那一幕打动了。 那张麻木面庞里因为书籍而迸发出了一点光。 兰克不知道怎么想得,居然为他找来了好几本书,讲人文,武器和社会论的那些书。